各位老师,您好!
现将人事处下发的《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、国家语委办公室关于增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督导专家的通知》转发给您,请详细阅读附件或者登陆人事处网站查看。如您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,请于5月4日(周五)下班前,将填写完整的附件一、附件二发送至dman@mail.neu.edu.cn.
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、国家语委办公室关于增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督导专家的通知.doc
附件二: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督导专家信息汇总表.doc
人力资源办公室
2018年5月2日